2015年5月19日

存證信函拒收

1.退回來的存證信函要完整保留,連拆封都不要,因為信封上本身就會有證據,因為上面會有退件理由,譬如查無此人。

2.存證信函寄發時,最好同時寄到對方居所地、戶籍地址。

3.如果照上述方式寄發,但是都沒有人收,在訴訟上就有它的意義,因為可作為對方惡意逃避的佐證。

4.作為應送達處所不明證據,這時向法院聲請,公示送達的方式,以這樣的程序,人雖不在,一樣可以讓意思表示發生它的法律效力。

5.對方故意拒收、查無此人等情況,當事人可以採取訴訟程序,用來保障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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